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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执法的通知》(晋环执法[2019]41号)有关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3年3月废气(废水)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
依据省级监控平台监控数据及各市对超标数据现场核实结果,2023年3月无废水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有2家废气严重超标单位,分别为: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吕梁市)、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运城市)。
被通报的单位所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引导并重,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推动落实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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